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年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》精神,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,对2022年新设本科专业税收学的建设情况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专业定位与培养方案、专业师资队伍、教学基本建设、教学质量保障、教学质量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,现将自查材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5年10月28日-10月30日)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教务处反映。
联系人:党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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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1.2022年新设本科专业税收学建设情况自查报告
        2.2022年新设本科专业税收学检查数据表
教务处
2025年10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