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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保服务中心部门职责
作者:      发布人:胡晓青      发布时间:2019-11-13

一、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教育,增强学校职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院治安保卫秩序的意识。

二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法规的宣传工作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邪教及民族分裂势力对学院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,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,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将及时制止其危害行为。

三、指导、督促、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全面治理保卫工作,协同各部门加强落实安全责任制,预防各类刑事、治安案件及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,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院内各类纠纷,确保学校重点部位和教职工、学生的安全。

四、根据《消防法》等有关法律规定制订学院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、规定、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。

五、负责学校内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,及上级领导、重要贵宾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六、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维护校园路交通安全并积极组织人员整顿,疏导对校门口各种车辆的停放工作,确保院内车辆出入的安全。

七、做好学校内外来人口的管理,及车辆同临时人员出入证件的办理工作,确保学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。

八、认真做好人员调查和信息的收集工作,及时查处、制止校内各类人为传播有害、不健康信息的行为。

九、负责门卫管理和校园内的治安巡逻工作。

十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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