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的通知

2025-04-28

教字〔2025〕33号

各二级学院(部):

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,促进教师间教学交流与经验分享,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教务处将于2025年5月6日至5月16日(第10-11周)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活动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与对象

我校全体授课教师(含专职及兼职教师)。

二、观摩课课表

教师可根据观摩课课表自由选择观摩对象,鼓励跨专业跨学科参与观摩。

三、观摩要求

1.全体授课教师每人至少参加观摩教学听课1次,听课时间不少于45分钟。

2.2024年及以后入职的新进教师只参与线下教学观摩。

3.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,请线下听课教师提前5分钟进教室签到,勿中途离场。

4.请线下听课教师填写《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》(附件1),观摩结束后现场回收。线上听课教师填写线上《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》,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2。

5.鉴于个别教师存在时间冲突的情况,建议冲突的老师与观摩课主讲教师联系其他时间听课,并做好听课记录。观摩结束后将听课记录交至行政楼110室并签到(5月16日16:00前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请各部门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听课、相互交流。

附件:1.教学观摩课听课记录表

          2.线上教学观摩听课操作流程

教务处

2025年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