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关于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修订)》、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(修订)》的公示

2025-06-10

为规范学生管理,维护校园秩序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的相关规定,经学生处草拟、各部门意见征集、校领导审核、2025年第七次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,现将修订后的两项制度予以公示。

一、公示内容:

1.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修订)》

2.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(修订)》

二、公示时间:

2025年6月10日-2025年6月18日(共7个工作日)

三、意见反馈:

凡对公示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实名向

学生处反馈。邮箱:xcxz_xsc@163.com

附件1: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修订)》

附件2: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(修订)》

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处

2025年6月10日